每一年的汛期阶段,都是针对于防灾救灾能力所展开的严峻考验时刻,同时也是网络谣言肆意泛滥的高危时间跨度时段。在今年“七下八上”的关键重要时期阶段,虚假的汛情相关信息在各个地方四处进行传播扩散,严重地对抗灾工作造成了干扰阻碍,进一步加剧了公众人群不必要的恐慌之情。
汛期谣言的典型手法
这些谣言常常借助公众对于灾害的那种关切心理,常见的手法有,篡改时间地点,把往年的积水视频讲成当下发生的,或者张冠李戴,将外地灾情视频移到本地,甚至还有更过分的,纯粹是无中生有,去编造水库泄洪、人员伤亡等那些耸人听闻的消息呀。
用心不良的造谣之人所具有之目的清晰明确,那便是专门为了能够吸引众人目光、从而获取大量流量。他们借助短视频平台所拥有的传播速度极快、受众范围极为广泛的特性,把经过精心策划炮制出来的虚假内容予以扩散传播。因为汛情这一情况本身就极易牵动人们内心,所以这类不实信息极其容易引发众人快速进行转发,在短时间之内便能够形成较为巨大的影响。
谣言带来的实际危害
不实消息会先对正常的防汛指挥调度造成干扰,救灾资源存在限制,谣言有可能致使救援力量被误导,错过真正的抢险时机,比如说,谎报某地出现严重内涝,可能致使救援队伍扑空,而真正急需援助的区域却无法得到及时支援。
谣言会致使社会恐慌出现,进而将秩序予以扰乱,当听闻“水库即将泄洪”“有人员死亡”这类不实消息时,群众有可能产生并非必要的紧张情绪,甚至会引发盲目进行避险的行为,造成交通陷入混乱或者出现挤兑物资的状况,给社会管理增添出额外的压力。
近期发生的真实案例
在上海这个地方,有马某以及汪某等人,为了获取流量,采用多年前的外地视频去合成声称被断定为“上海奉贤严重内涝”的相关内容。还有聂某和周某等人,他们散布游客被困在外滩以及汽车被洪水冲走等虚假消息。而这些行为全部都被警方核查证实了,涉案的人员已经被依据相关规定进行行政拘留了。
在黑龙江七台河,有网民李某编造虚假通知,称桃山水库将有百年一遇洪水,致使下游多个乡镇居民产生恐慌。内蒙古的韩某,也因编造洪涝使 1 人死亡 2 人失联的谣言而被处罚。这些案例显示,各地公安机关正严厉打击此类行为。
法律如何惩处造谣行为
基于《治安管理处罚法》第二十五条,若有人散布谣言,还谎报险情、疫情、警情进而故意扰乱公共秩序,那么可对其处以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,并且还要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。这便是针对一般谣言传播者的行政处罚依据。
若情节处于严重的状况,致使社会秩序呈现出严重的混乱态势,那么便有可能触犯《刑法》。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一作出规定,编造虚假的险情以及灾情,并且在信息网络之上进行传播,严重地扰乱了社会秩序的情形下,能够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,或者拘役,又或者管制;造成严重后果的,其刑期能够达到三年以上七年以下。
公众应如何识别谣言
面对汛情的相关信息,首要之事是查看其发布的源头。具有权威性的信息,一般是由应急管理、水利、气象等这类政府部门,或者是中央以及地方的主流媒体予以发布的。对于个人账号、特别是陌生的自媒体所发布出来的消息,应当要保持警觉。
再者需交叉验证,是不是能够对比不同官方渠道的信息有无一致之处,针对配有视频或者图片的消息,留意观察此中的细节,像街景、车牌、人物衣着等,判定其时间地点是不是与声称的内容相契合,察觉到疑点的话,别轻易去转发。
共建清朗网络空间
各个网民都应当成为网络环境的保护者,于汛情这般的特别时期,不去制造,不去传播没有经过证实的信息,这本身就是对救灾工作的一种支持,要是看到有存疑内容,能够向相关平台或者网信部门进行举报。
有的部门要强化监测并且赶紧辟谣,建构起找到谣言、核验真假、澄除传言的连动机制的,借由官方途径在最先时间公布正确消息,缩小谣言存活范围,平台同样得履行主要的职责,针对恶意造谣传谣的账号施行封禁之类的举措。
在社交媒体中,当你目睹到令人感到震惊的灾情方面的消息之际,你的第一反应到底是马上就去分享并且进行求证呢,还是会先沉着冷静地去判断其真实与否呢?欢迎于评论区之中分享你自己的做法以及观点,要是觉得这篇文章存在提醒的价值,那就请点赞并且转发给更多的友人。


